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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明星稀,寒风阵阵。浓密的榕树叶唰唰地响着,在静谧的午夜奏响一支轻快的歌谣。大山里的夜里没有一丝灯火,黑漆漆的,就着银白色的月光以看见一幢幢黑黢黢的房子,安静的伫立在那里。偶尔有的,不过是一两声黄狗的叫声,很快又陷入平静。

只是,这一日,却有些不同寻常。

“汪,汪汪!汪汪!”村头的旺财被拴在那棵大榕树下,这是一种荣耀。

大塘村人烟稀少,不过三五十来人,但是住户集中,他们都是唐氏偏房的后代。唐氏一族,往上面追溯三百年,还是闻名遐迩的大族,不过得罪了皇帝,老早被缴了家财,举族散尽。这大塘村所住的唐家,就是当时逃难过来的。也不只用了什么方法,在这大山中开辟出一个峡谷供族人居住。也正是因为如此,此地阴气旺盛,历来容易招惹鬼神,祖宗老早定下规矩,每十年村里就要选择年富力强,最为健壮的黄狗作为守村犬,以震慑山中阴魂。

今年就是旺财守村的最后一个年头了,它已经快要十五岁了。守了十年的村子,它早就对阵阵阴风有了免疫,不过今日,它的吼叫有些颤抖,仔细一听,还能够听出其中的凄厉。不过,安逸了数百年的村子,能够坚守住守村犬的传统就已经十分难得了,午夜中一点小小的动静,早就被呜呜的北风吹散。在黑甜梦乡中的人没有几个能够听见。

“这是?”唐小艳惊坐起,她闭上眼睛,细细感受风中的变化。空气中的狂躁不同以往,丝丝阴气慢慢渗入体内,虽然细微,但是通过毛孔的一刹那确实让人感觉到透心凉。她机警的将一身衣物穿好,头发也不梳,只静静地靠在门口等待着。

旺财歇了吠叫,谨慎的立起了身子,一双墨黑的眼睛,死死盯住某处虚空,虽然它的身子微微颤抖,但是它依旧做出战斗的准备,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在积蓄着力量。

什么也没有出现,只有越来越响的唰唰声和狂躁的北风,卷席着整座村庄。

旺财保持着那个姿势,它的眼睛一动不动,寒冷刺骨的风刮过它的身躯,血液都慢慢冷却,慢慢凝固,可是它依旧没有动。它的目光分明盯住了某个东西,而眼神中透露出来的是谨慎和嗜血的兴奋。

唰唰地树叶声犀利而尖锐,越来越快,越来越响,而呼呼的北风突然增加了力量般,冲击着向着旺财卷席过去,一阵一阵,像汹涌的波涛,旺财脚下的泥巴土地,已经有了深深的印子,它的腿马上就要跪倒,但是在它有像下的趋势时,它又竭力一点点站立起来。重复着同一个动作,它的力气已经慢慢枯竭。那明亮的眼睛,仿佛在耗尽最后的光华,坚毅而刺目。

一阵风儿刮过,一片云朵调皮的遮住了如圆盘一般的明月,点点星星,在黑夜中越发璀璨晶莹。风儿渐渐小了,吹起的树叶慢慢回归,仿佛母亲哼奏的摇篮曲在村庄弥漫。旺财跪下身子,低下头,或者说,它是在一瞬间抽空了所有的力气,跌坐在地上。

“呼!”

好险。唐小艳在心里轻呼,在月亮被云朵挡住的一刹那,她就敏感的感受到刺骨的寒意在一瞬间退却,就像是卷上海岸的浪花,退去得迅猛急速。

不知道来的是什么东西。这个地方越来越乱了。她嘀咕着,既然已经起了身,依她的习惯,是再也睡不着的了。家徒四壁,别说电灯了,就是油灯都没有,依照她十几年的生活经历,大约估计了一下时间,快到丑时了。离天亮还早着呢。透过破败的屋顶,看不见点点月光。

既然已经穿好了衣服,这会儿也没有什么危险,她就着夜色随意梳了两下头发,到门口的陶罐子里面舀了点水洗脸漱口,打点清爽以后,慢慢悠悠的朝着村口的大榕树走去。十来岁的小孩子,最是好奇心旺盛,即使知道危险可能卷土重来,心中却一直在蠢蠢欲动,哪里压抑得住。

她家最靠近村口,不过百来米的距离,没走两步就到了。这条路她从小走到大,没有月色她也不怕磕碰到。枝叶茂盛的大榕树盘亘在村口,蓊蓊郁郁的树叶在黑夜中像一只巨大的蘑菇。榕树下是一大片黑色的阴影,往日里旺财都是站着在榕树周围巡逻,此时却不见踪迹。

“旺财,旺财?”唐小艳好奇又紧张,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敏感的感受到那诡异的危险已经远去。只是,旺财怎么不见了?

那片阴影恐怖摄人,比周围的黑夜更加阴森。唐小艳咽了咽口水,小手紧紧捏成拳头给自己壮胆。她一方面担忧着一直守护着村庄的旺财,一方面心中鼓动的好奇心驱使着她去探索那片阴影中未知的秘密。麻布做的单衣长袖在夜风中并不能御寒,但早已习惯了寒冷的唐小艳,在一阵寒风吹来时,浑身鸡皮疙瘩战栗的时候,终于鼓起勇气,穿着破草鞋的脚小心翼翼的往前移动了一小步。

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嘛!这榕树下看着挺阴森恐怖的,却比外头更温暖了几分。这样想着,唐小艳的大胆渐渐复苏。绕着大榕树慢慢走动着,这颗大榕树二十来米高,伸开的枝叶下却可以让全村的人在下面开小会。传说是三百年前的祖先们种的宝树,种在村口和守村犬的作用一样,都是为了震慑鬼神。唐小艳家里没有长辈,她是吃百家饭长大的,这些没有边际的言辞都是在别人家里间或听说的。她虽然觉得神奇,心里却和大多数村民一样,并不把这些当一回事儿。

“啊!”什么呀?硬梆梆的,肯定出血了。真倒霉。这一片白天唐小艳没少和小伙伴们游荡,就是有几颗草她都知道得一清二楚。树下的尖锐石块,老早就被他们搬走了,一般虽然有些小石块,都是些不碍事的。一阵寒意袭上心头,唐小艳感觉她营养不良的一头稻草一根根树立起来。她想跑,可是巨大的恐惧让她迈不开步子,只能僵在那里。唰唰地声音轻柔和缓,一遍又一遍隐藏着最古老的歌谣。似乎,蕴含着别样的美妙韵致。

唐小艳试探着将受伤的脚抬起来,“汪!”一声犬吠,“啊!”

这次肯定血肉模糊了。“旺财,你叫什么叫啊!刚才叫了你那么多声,你没个声响。痛死我了,哎呦。”

唐小艳还是个小女孩儿,虽然家里穷苦,她也能干不少活计,可这一晚上又惊又怕,早就已经心神恍惚。这会儿受了伤,单腿站立就有些摇摇晃晃了。旺财吓了她一跳,她也将那块古怪的石头忘记了,提着受伤的腿一条一条的往旺财那边走去。

“汪汪!”旺财和她挺好,它白天可以自由活动,唐小艳家里离得近,平素里又时常来榕树下玩,偶尔给旺财带一点儿从别人家拿到的吃食,一来二去,哪里能够不亲热。“汪汪,汪汪汪!”它毕竟没有智慧,感受不到唐小艳瘸腿的滑稽和艰难,它可比伤残人士跑得快,两下到了唐小艳身边,吐着舌头撒着欢儿绕着唐小艳转了起来。

“看来你是没事了。”夜色太暗,她也不知道自己腿伤如何,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伸出手逗着旺财。一人一狗乐呵呵的弄了一阵子,都有些疲惫了。尤其是生长发育未完全的唐小艳,毕竟没有过通宵达旦的经验,眼睛都迷蒙了。“旺财,过来给姐姐抱一下,困死了。”不是她占旺财便宜,按他们的生辰计算,她真比旺财大七天。旺财也乖乖的贴过来,窝在唐小艳怀里,有毛发就是好,暖洋洋的。光滑的手感让唐小艳嫉妒非常。一时玩心大起,挠了旺财一把。旺财哪里会输,跳起来就把扑倒在地,自己却像个得胜将军一般耀武扬威的站在唐小艳瘦骨嶙峋的肚皮上。

“哎呦,旺财,你也太记仇了,不就是爱抚了你一下嘛!”嘴里碎碎念,准备起来的唐小艳手上却摸到了那个让她受伤的石块。不大的石头,可能是唐小艳第二次受伤的时候把它踹翻了边,所以这次她好运得摸到了光滑的一面,没有受伤。拿过石头放在手上,她也不理会旺财的骚扰了,虽然看不见,她却把这个就她一掌来宽的石头摸了个遍。还真是个稀奇的玩意儿,手感和她平素见过的石头都不一样。石头大多是粗糙表面有颗粒突起的,这个东西确实光滑细腻,和她身上的皮肤差不多,不,甚至比她身上最细腻的皮肤还要好上一些。难道这就是玉石?她心里排除了瓷器的可能,毕竟没有那本书上说瓷器有这么像石块的造型。倒是玉石和石头一个名字,想来形状也差不离了。她也见过玉,村长儿媳妇桂花媳妇脖子上就带了一块如来佛,她去他们家吃饭的时候还扫过几眼,桂花媳妇见她喜欢,还让她摸了一把。说起来,她手上这块玉的手感比桂花的还要好些。

有钱了?

想到这里,唐小艳心里兴奋了。她长这么大,还真没见过钱的样子,吃饭要不就是自己随意找点吃的,要不就是村里那家做喜事,也捎上她。每当这个时候,于她而言,就是过年。她没吃过冰棍,每次货郎过来,看到小伙伴们拿着三毛五毛的钱去买,她虽然想吃,也总会默默的走开——村里的长舌妇不少,占了这点便宜,就要被骂上几天。实在不划算。

听说桂花媳妇的那块玉就是她老公唐明德从大城市里买回来的,据说花了三千块钱呢。这是聘礼,正是因为这个,家里条件还算富贵,样子又长的好,而且还是高中生的桂花才会从二十里外的村子嫁过来。——大塘村实在是太穷了,在这个年代,还要走二十里山路才能到最近的村子,唐明德的三千块钱还是去外面打了几年工攒下来的老婆本。

我也不贪心,就三千块就够了。唐小艳喜滋滋的想着,有了三千块钱,她就可以去书上面写的大城市,去看看四个轮子的汽车和里面有人的电视机,那些在书本上看到的东西,像一个个瑰丽的梦,每天晚上让她不得安寝。可是她却期待又向往,只因为太过于贫困,去得最远的地方就是跟唐明德迎亲去的李家坝。怀着甜蜜的期待,唐小艳熏了,她攥紧了那块玉石,即便被割破了手,即便陷入了睡梦中,她都没有松手。

------题外话------

突然喜欢上都市异能爽文,看了很多还不过瘾,索性自己动笔写一点儿。希望大家多多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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