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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她,也越发肆无忌惮,外头的绯闻更是像雪花一般飘散进方宅。

自那件事之后,我和晨夕都选择了住校。

一个月才回来一次。

高二的课程对我来说并不太复杂。

而从小学开始,我便开始自修学商务课程,等到高一时,已经完成了几个阶段的学业,而晨夕,并没有一如既往地冲着他的法律学,而是跟我一样,改看金融方面的书籍。

我曾很困惑地问了他几次,但是他始终没有告诉我放弃法律的真正原因,只是说,不太喜欢了而已。

而叶明朗与我之间,也变得越来越淡,不,严格的说,自那一巴掌之后,是我对他越来越淡了,没有小时候刻意的依赖,也没有记忆中的粘缠,我们之间淡漠得如同陌生人一般。

六年,足够忘记一段伤痕累累的感情。

曾经的嫉妒、报复,现在回想起来,是多么幼稚多么可笑。

时间,真的是很好治愈创伤的药。

而当年的真相,已经不重要了。

至于叶明朗为何会转身娶方陶陶的理由,也已经不重要了。

真的,都不重要了。

我有了自己的人生。

从此以后,他就是我方朵朵的姐夫,只能是姐夫,连朋友也不可能。

我们之间,天差地远。

方陶陶看到我,露出一贯敌意的眼神,“这谁又回来啦?我的终结者啊,见到你真是晦气!”她无时无刻不提醒着我,是我害了她,害她失去做母亲的权利。

有些谎话说得多了就变成真的了,这些年过去,常常被她挂在嘴边,渐渐地,我也有些模糊了当年的记忆,好像我就是那个将她推下楼的刽子手。

晨夕站在我身后,听了方陶陶的话,扯住我的手臂,与她错肩而过。

长大的晨夕越发英挺冷峻,迷恋他的小女生成片成片,情书更是收到手软,是我收到手软,一般女生不敢直接将情书交给这个冰山,通常会悄悄塞给我这个“妹妹”,而他一贯的冷漠,对谁都是如此,除了对交情深厚的好兄弟七少和我这个青梅竹马的妹妹偶尔有温情的一面。

冷漠,已经成为他隔绝他人最好的面具。

六年了,方宅变化并不大,只是小兰嫁人了,张管家也退休了,我的房间并没有多大变动,很干净,似乎每天都有人打扫,但是,这么久了,我依然不能将这儿当成家。

踏入方宅的瞬间,我和晨夕的感觉已经一致了,我们不是回家,只是路过。

楼上传来叮叮咚咚的声响,一个男人抱着昏睡的孩子匆匆跑下来,神色有些慌张,看到我们,微微停住脚步,“朵朵和晨夕回来了,豆豆病了,我现在要送他去医院,你们想吃什么让李嫂做……”

“金医生呢?”我淡淡地问,并没有关心,只是疑惑。

男人愣了下,回道,“他今天有事请假了,现在不跟你们说了,回头再聊。”说完,匆匆夺门而出。

这个男人就是叶明朗。

六年了,岁月没有在他脸上留下太多痕迹,他依然是我记忆中那个清风明月般的男人,不过在岁月的摧残下,当然还有方陶陶的折腾,这个男人已经无法一如既往的淡定了,撤去优雅,他只是个平凡到极点的男人。

老天让我活着,是为了让我见证这个男人另一种人生吗?

故事到这里,应该华丽丽地结束了。

“不懂你为什么坚持每个月回来一次。”晨夕忍不住说,他微蹙眉头,显然对这个家也毫无留恋。

我微笑,“家不能丢。”虽这么说,其实这个家于我可有可无,我不过是出于某种变态心理,想看看憎恨我的人和我憎恨的人活得有多精彩或者有多潦倒。

“其实,你对这个家也没什么感情吧?”晨夕一语点破。

“不,对这个家我有很多感情。”我说‘很多’,没有说‘很深’。

这么多年,晨夕几乎跟我朝夕相处,却始终捉摸不透我对叶明朗的感情。

连我自己都不知道,那种又爱又恨又怜又鄙的情感,几分真几分假,几分多几分少。

低头翻开书包,将他的一叠情书丢给他,战利品自己留下,“你的。”一屁股在沙发上坐下。

晨夕也在我身边坐下,正伸手要接过,我又收回,“不许转身丢掉!要不然就不给你!”

晨夕不耐烦,“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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