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的宴席虽然请了不少高官显贵,却有家宴的味道,因此气氛颇为轻松,许多官员待嫁的女儿都带来了,希望在此宴会上能绽露头角,得到三皇子的青睐。
咏晴的舞蹈还是冠压群芳,嬴得众人的一致称赞,无常一把搂过她,笑道:“我府上真是莺歌燕舞,各有所长啊,舞有咏晴,歌有颜儿,更何况咏晴颜儿天香国色,绝世而独立……”
众人齐贺道:“三皇子艳福不浅啊。”
无常哈哈大笑,笑得狂妄极了,转头对邬锦绣道:“孩儿感谢母后,为孩儿屯积了这么多绝代佳人。”
邬锦绣含笑:“皇儿喜欢就好!”
我看咏晴在无常怀里极不自在,想起她心仪的原是杨仪之,奈何杨仪之对她无意,不由替她有些难过。
咏晴突然在无常怀里扭了一下,撒娇道:“三皇子,咏晴舞跳得好,可否有赏赐。”
无常似乎被她少有的娇媚所吸引,嘴角微微一弯,单是这个简单的动作已是说不出的诱惑,只听他笑道:“今日是合家团圆的日子,咏晴不必拘束,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出来,我会应允的。”
咏晴慢慢地说:“论歌者,据咏晴所知,丁铃铃的歌实属天籁之音,非一般凡俗所能比拟,咏晴恳求三皇子让丁姑娘歌一曲。”
无常皱了一下眉头,想是刚才应允过的,不好驳回,微微点了一下头。
好咏晴,在为我创造机会,我不能辜负她。
任莹和师父说过我天生媚骨,当时我恨得不得了,今天却走得如弱风扶柳般,端庄中带着几分媚气。
旁边颜儿立刻冷哼一声:“装模作样,野鸡扮凤凰。“
只听得邬锦绣赞了一声:“丁姑娘一打扮,比起在座的姑娘丝毫不逊色,往日觉得她甚是顽皮野性,今日这么一走,却比真正官家出生的小姐还要端庄娴淑,皇儿,你哪来这么好的福气啊。”
这皇后敢情还不知道这些天三皇子府里发生的事吧。
无常皱了一下眉,声音有些厌恶:“随便唱首就下去吧。”
我突然一口恶气上来,冷冷地说:“三皇子对每个女子都亲密有加,却对铃铃如此冷淡,真让人伤心啊,不知铃铃可否有幸让三皇子也搂抱一下。”
无常愣了一下,可能想不到我敢说出这样的话来,席中众人也都愣在当场了。
趁着他愣的时候,我一把拉开咏晴,直接抱住了他,一接触他的身体,我身子有些发抖,曾经多么熟悉的怀抱,我却要在这样的场合下才能重温。
无常很快反应过来,用力推开我,我被推了个踉跄,差点跌坐在地上,幸好咏晴眼疾手快扶住我,皇后眼里闪过惊讶,却没有说话。
我竭力稳住自已颤抖的身体,告诉自已,无常只不过是失忆不记得我罢了,而我现在要做的就是要唤起无常对我的记忆。
我镇定了一下,仰起脸微笑道:“奴婢今日不想唱歌,想给大家出个灯谜。”
说罢也不给别人时间反对,就接着说:
“小时候郁郁葱葱,
老大时面黄肌瘦;
莫提起、莫提起,
提起时泪洒江河。“
我尽量模仿当时的语气,模仿不来的是当时无拘无束的心境。
无常眉头轻扬,嘴角轻轻吐出两个字:竹篙。
我有些鼓舞。
无常抚了一下额角的黑发,轻笑了一声,魅惑无比,走过来牵住我的手,又赶紧松开。“对不起,刚才怕你挤丢了。。。”
“没关系,我很喜欢。。。”我顺口接道。
下一秒,我欣喜若狂地看着无常,他记起来了!!!
无常又轻咳一声,说:“我什么都没看到。”
又追加了一句“我真的什么都没看到。”
这是在宁安镇的不知名的山谷,那时我衣衫不整地扒在他身上,起来后他说的两句话,当时只有我们两个人在场,现在无常一字不差地念了出来,除了说明他都记起来了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假设,要知道,这些对白不知道在我心里反复咀嚼了多少次。
我雀跃起来,大叫:“无常,你真的记起来了,你记得我的,哈哈。”我笑起来,眼泪却忍不住掉下来了。
无常却没有象想像中的过来拥抱我,还是站在那里,眉头轻扬,嘴角噙着讥讽的笑容,美得妖孽,美得邪魅。
好象有什么事情不对。
我轻轻地唤了声无常。无常笑起来,不象往日和煦的笑容,而是漫不经心旁若无人的笑,他说:“记起来又如何?”
他随手拉过颜儿,在她的朱唇上轻啄了一下,颜儿挑衅地看了我一眼,无常反手一巴掌又把她打到地上,颜儿痛得惊呼出来,所有人都又呆住了。
“喏,”无常朝地上的颜儿撇撇嘴,“这就是我对女人的态度,没有哪个女人能放在我眼里,女人,不过是用来玩玩而已。”
“那你以前对我......”我的心一点一点下沉。
“以前不过中毒,有点迷糊,”无常笑了笑,笑得玩世不恭,“我向来对女人如此,不信你问杨仪之,我假装不记得你,不过给你个台阶下,既然你要死缠烂打,我就说开来,天下女人多的是,我想玩就牵来玩玩,不想玩了就丢一边,不过如此。我是天下尊贵的皇子,又岂是俗世女子所能依恋的。”
无常的话象钢针似的一下一下地戳着我的心,原来他记得的,他知道我是谁,却已经没了感情,看到我被人欺凌,被人调戏,却能够熟视无睹,无动于衷。
我想哭,却挤不出一点眼泪,拼命骗自已他真的失忆了,真的不记得我了。
抬眼望他,他却只是冷笑,一切事情了然于胸的模样,我失魂落魄。
他仰着头,睥睨万物,一个字从好看的唇形中蹦出来:“滚!”
我激凌了一下,下意识的想要去抱他,他随手甩了我两巴掌,我跌倒在地上,他又踢了我一脚。
“来人,把她给我撵出去,不许她再接近王府一步。”
哈哈,我忍不住大笑起来,长发被打散了,洁白的衣裙满是泥污,此时的我就象一个疯婆子,两个侍卫毫不留情的把我拉出梅林别苑。杨仪之从里面追出来,往我怀里塞了点银子,长叹道:“他说的没错,他向来就是这样的人,所以你不必难过,忘了他吧。”
我爱的人对我冷酷无情,我讨厌的人却在我末路的时候帮了我一把,这世界,怎么这么混乱。
我漫无目的地走着,饿了就采点路边的野果吃,渴了就喝点溪水,偶尔饿极了也会找个饭店吃饭。夜晚遇上客栈就会投宿一晚,没遇上就在荒野露宿。
这其间,叶国的三皇子王无常俨然成了传奇,南方的水灾,北方的旱灾,还有山崩地裂,只要其所到之处,灾情莫不迎刃而解,这些事迹被说书人绘声绘色,广传天下。而他出生时的故事,当时从朱四口里说出来,我只当笑话看,现在被更多好事之人添油加醋,俨然就是天神降生。同时被人们津津乐道的是三皇子的相貌和风流不羁,当年永昌国绝美的采花贼一剪梅也比不上三皇子的一根腿毛,而天下闻名,无数少女为之心碎的断肠公子杨仪之,现在在三皇子的身边只能坐冷板凳,只要有三皇子出现的地方,就有少女的尖叫,三皇子的一笑能倾城,三皇子的眉头微皱能让少女的心碎。传说三皇子夜御数女,换女伴比换衣服快,从不留情。
民间的男子一有异心,便被人冠以负心郎的称号,遗弃女人更为人所不齿,这种事到了三皇子身上便成了理所当然,且被百姓称道,仿佛就该如此,在他们的心目中,三皇子就是神、就是天,无论他做什么事都是合情合理,他放的屁也是香的。
每次说书人开场的时候,我就会要一壶小酒,在桌边静坐小酌,听他的事迹,我甚至可以想像出他指挥官兵疏导洪水的一举一动,一个男子,最让人心动的不是他如何英俊潇洒,也不是如何温柔体贴,而是他在做大事时那种镇定自若,挥斥方遒的气概。想像一下,众灾民在千钧一发的危难之际,有官兵如天助般降临,为首一男子黑发飘飘,神情睥睨,恍如天神,倾刻间救百姓于危难间,此时,不仅女子的芳心,连百姓的心也会被他俘虏而去。这时,我脸上就会出现痴痴的表情,一场说罢,众人仍沉醉在遥想中,尤以女子为重,和我一样痴迷的表情。
当然,更多时候,我不愿意去听,每次听完离开,我的心就会犹如蚂蚁钻心般,麻麻地痛,是蚀心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