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敛下眉目,心底泛起淡淡的伤感与失落。倒不是因为暂时的别离,而是。。。他,没有说实话,至少还有着些隐瞒不说的地方。
我并不能全信他口中所言,说自己是南齐世家子弟,到大周是来商旅的,却对所上营生含糊其词。若我真的生于这个年代的女子,甚至我真的仅有十五六岁,会倒相信了。偏我自小就开始闯荡江湖,孤身求学,陌生城市中挣扎求存了这么多年,还是有几分分辨能力的。
他既然不愿意说,我也就不追问,怕是他有自己的顾虑和考量吧。
见我神情如此,萧越行显得有些着急:“玉儿,我府中有急务处理,此地不宜细说,他日相聚,我必向你交待,一定言无不尽。”
听他语气,情真意切,还带着一丝誓言的意谙。
我脸红了:“萧大哥言重了,你路上且保重,不必担心我。”后面一句“我在常平等着你”差点就脱口而出,女儿家的矜持还是让我适时住了口。
萧越行呼的松了一口气,黑亮的双眸,灼灼闪亮的看着我,终于渐渐的低了头,他抵着我额头,轻轻的呢喃:“玉儿,玉儿。。。。”
有些不忍打断这样的氛围,我还是嗫嗫的道出了心头最大的疑虑:“萧大哥,你。。。府上娶过几门夫人?”
心下一阵狂跳,若是他真的已婚,我该怎么办?就算痴心错付,我可不做第三者。
紧张的看着他,心想这个时代的男人,不但结婚得早,还可三妻四妾,以他这样的世家,怕是早就子女成群了吧。
我竟然。。。唉。。。好在也只是刚开始,算不上痴心情深,感情还能够收放。。。可是,心头为什么会浮起一种抽丝般的轻痛酸涩,连眼睛都是干的。
我吞了吞喉咙。
“傻姑娘!”他脸上满是溺宠,如同秋日般灿烂和煦,他伸手在我头顶抓了抓,:“你是我萧某人的女人,将是我唯一的妻。”他附身近至耳边,息息气流吹红了我的脸,听得他低哑的:“玉儿勿需顾虑,萧某绝非滥情之人。”
这种赤-裸-裸的表白,让我脸红耳赤,羞羞的低了头。模模糊糊中,有个似乎很重要的什么问题闪过脑海,还没来得及抓住,萧越行的吻已再度覆上,于是我也就忘记了。
回到大路,小月远远的就迎跑了上来:“小姐,小姐,你一去这么久。。。。咦?小姐,你脸怎么这般红?可是受了寒?”
我含含糊糊的应了声:“嗯,山林风大。”不敢抬头望人。
萧越行将我抱下马,对元吉说:“你带周姑娘主仆二人到常平去。路上务必护她周全,不得半点差错!”
元吉怔了怔,随即应道:“是,尊命!”低头之际,面上掠过难掩的惊讶。
萧越行想了想,又对他招招手:“你过来”
在他耳边低低的说了几句。
元吉跪下:“是,属下绝不付主上所托。”
萧越行拉转马头,深深的看了我一眼:“你多保重!”。
我点点头。
他一夹马腹:“驾!”健马扬蹄,长襟鼓风,头也不回的扬鞭而去。
我静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沙尘嚣扬,两骑瞬间已远去。
良久,元吉忍不住出言提醒:“周姑娘,可得起程了,不然天黑前赶不上投店了。”
我“哦”的一声,这才回过神来。
低下头看自己手心,上面端端正正的放着一颗墨绿凝翠的指环,质料晶莹晃晃,通透几疑有水在流动,绝好的玉器啊!
那是萧越行从他自己手上摘了下来给我的,戒面很大,只刻着一只豹子形动物坐在状似太阳的圆形图案,纹里虽然粗旷,工艺却极是精湛。
小月凑了身子上来:“哎呀,小姐,这是萧公子送的吗?真好看。”
我红着脸,低嗯了一声。却见元吉也走上前来,也往我手上瞧了一眼,表情有些异样,却一言不发。
小月看着我,笑咪咪的:“小姐,这玉指贵重着呢,萧公子对你可真是情深义重那。”
我横嗔了她一眼:“你懂得玉?怎又知它贵重?”这几十天里的朝夕相处,生死以共,我俩人早已非一般的主仆情宜。
小月嘻嘻一笑:“小月是不懂这玉好不好,但那是萧公子送的,所以哪怕是一片树叶儿,也就贵重了。”冲着我做个鬼脸,跑开了。我也不追,笑着由她去了。
元吉却上前两步,恭恭敬敬的一揖:“小姐,请上马吧。”
我有些为难:“只有一匹马了,三个人要怎么坐呀”
元吉道:“小姐且宽心,过了这大道,前头有马集可雇用,小姐还是请上马吧。元吉马下伺侯您“
他突然小姐长小姐短的礼数恭敬,让我感觉挺别扭的:”元吉,你勿需这般多礼,还是叫我周姑娘吧,不然你叫我名字也可以。“
他后退一步:“尊卑总要分的,元吉不敢擅越。”
我不理他那套,一脚踏上马蹬:“出门在外原本就图个方便,无需拘泥。”
翻身上了马:“哦,对了,我和小月都换了男装,你若再称我为小姐那是大有不妥。。。”元吉惶惶:“是,属下疏失。”
“唔。。。。咱们既然千里投奔的异乡客,还是低调些的好”我看了他一眼,不知他能否明白“低调”这词:“这样吧,我以后便改名叫苏涵。到了常平后,仍是男装身份。你若是讲究那礼数,便称我为苏公子。”
我得意洋洋,用回自己的真名实姓就是好,不枉爹妈当初起名想得周到,男女都适用了。
“是。小。。。公子。”
我嫣然一笑。抬头看前方的落日。嘴里喃喃:常平,是一个怎么样的地方呢?
元吉以为我在问他,回道:“禀过公子,常平乃安逸王的辖内。与青州、太府、罗定并称度寒关。以盛产矿石而闻名。”
我眉毛一挑,太府!这个名字再熟悉不过了。
“小。。公子,常平离太府尚有百里路,您若是深闰简出,沈府就算手臂再长,却也不敢愉越半分。”
我疑惑的看着他,这家伙倒挺会些察言观色的,知道我在顾虑什么。听他言外之意,似乎并不担心太府的沈大财主。
元吉顿了顿,又说:“倒是少爷赠与您的那只玉指环,还请妥为放置,勿要轻示于人前。”
见他一面肃然,我不敢怠慢。赶紧从小荷包里取出那只指环,拿了一根红绳穿了起来,挂进脖子。
然后笑:“这样可以了吧,绝不会有人看到的。”
元吉这时才总算露了一丝微笑。
“那个安逸王辖管了四城,他是个怎么样的人呀?”我问。
“安逸王楚锦珏吗?他是大周文景帝的最小儿子,新皇登基后封为缰于此地,常年在青州,离常平也不过五六十里。楚王爷虽然风流成性,有些皇贵子弟给惯出来的毛病,却能将这沙疆僻地管理井然有条,商贸盛昌,确是不可多得之才,只可惜大周腐朽如斯,他一人未免独力难撑。”
我看了他一眼:“元吉,你数家珍,难不成之前来过吗?“
元吉逊恭地道:“小的也只是听少爷这般说过。”
见他提起萧越行,我有些脸红。想起自己,竟然连那块玉壁都没送给他,至今仍然好好的放在我怀内。
“起程吧!“我扬了扬马鞭,说。
(哎!潇湘打黄扫非,太利害啦,一不留情就会有禁用词字来提醒,老发不上去,害得乜乜不得不仔细检察。。。满额都是汗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