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夕举杯:“祝贺兰惬·传芳成为新一代族长!”
金碧辉煌的欧式大厅,五米长桌边俊男美女,难以想象正在举行庆功晚宴的地方,是王传芳的新居。
她主动与坐在左手边的景夕碰杯,“叮~”的一声清脆悦耳,他颔首示意,又转向其他的公爵及其伴侣。自她离开研究所,无论是公开场合还是私下里,景夕都刻意的疏远她,客气的微笑礼貌的举止,无一不显示他淡若水的君子之交。
他在玩什么?接下来又准备怎么玩?弄不清规则的玩家注定要失败,她绝不要坐以待毙!
“大人,”右侧的朵丽越过她的男伴递过香槟杯,与她的果汁杯擦过,“恭喜你。”
是她的焦急太过显眼了吗?“谢谢您。”
“小王。”朵美穿着合身的黑色西装,打着湖蓝色领带,像个精致的贵公子人偶,作为朵丽的男伴气宇轩昂的坐在他身旁。他有些费力的伸长了捏着高脚杯的胳膊,“就这么把里里外外的财务大权交给我,不怕我花光?”
“哈哈,若每一分钱都能合理的利用起来,花光的迟早会成倍赚回来。”她压低声音,“倘若真赚不回来,也有人替你补回来,我有什么好怕的?”
“说的也是。”朵丽掩不住喜色的对号入座。
朵美显然不满意王传芳开的玩笑,气鼓了腮帮子,跟朵丽撒娇般闹别扭。
餐桌上,不凡公爵和露露公爵聊得火热。不凡公爵的大嗓门,桌上的人全能听见,不凡公爵那常人无法理解的独特口音和古怪表达,露露公爵居然对答如流,同他又说又笑。他们带来的伴侣都嫉妒起了对方的主人,板着脸把前菜当泄愤的对象。
坐在最后面的,是岩岁公爵跟他的女伴。二人对坐着闷头吃东西,岩岁公爵高贵文雅慢条斯理,而他的女伴粗心莽撞狼吞虎咽,像是为了敷衍晚宴刻意凑合的。
景夕带来的男伴在长桌后安装好相机支架,“大家拍张纪念照吧。”
体面的男侍们撤掉狼藉的前菜,换上了华丽美味的主菜,并摆上鲜花果篮。
王传芳朝躬在相机后的人招呼:“雷宁学长,你也一起来照吧。”
“不了,这是兰惬家族的集会,接到邀请已是受宠若惊,哪能越矩同各位大人合影?”
智通金走过去硬拉他,“说什么呢。照片里若仅仅景夕公爵没有伴儿,岂不是让人笑话?管家先生,麻烦帮我们拍照。”
雷宁不便推辞,羞答答的揉了揉头发,拘束的站在景夕的身侧。
“等一下。”智通金掏出一把小梳子,为雷宁打理发型,将他的脸清清楚楚露出来。“好歹也是公爵大人的男伴,拜托你注意下形象。”
景夕搭着雷宁的肩膀往前带了带,“大方一点,不碍的。”
智通金走到王传芳右侧搂上她的腰,在管家一次次数过“一二三”后变换着POSE。
他是王传芳拜托景夕从研究所里捞出来的。当时,他只派人对向所长只说了一句:“智通金是鬼王的情人。”一个小时后,他就被送到她的新住所了。
“照片洗出来后,一家发一份吧。”王传芳对景夕说。
“是。”
从研究所出来后,他就像个忠实的全能管家,有求必应,顺从得令她寒毛直竖。他带雷宁参加宴会也透着蹊跷,摸不清他的心思听不到他的心声,无一不让她焦躁上火。
“来,啊——”智通金叉了块西兰花喂王传芳。明明跟他没什么的,他却成天腻在她左右,有时甚至有点吓人。
她窘迫的张口咬下,起哄声一片。
——切——
把雷宁送回宿舍后,景夕回到家灯都没开,匆匆冲个凉准备睡了。
“鬼王大人,深夜造访有何指教?”
一身黑衣的王传芳,自暗处走到月光下,“请别那么说。”
景夕九十度鞠躬,“属下惶恐,并无不敬。”
“我不是那个意思!”王传芳急得直跺脚,“我宁愿你对我不敬,也不愿你就此疏离!”
景夕吃惊的睁大双眼。
“我知道你能听到我的心声,龌龊的,高尚的,你全知道。你应该清楚我想表达什么,无论如何,我都不想与你以这种方式相处。我……”
“鬼王大人请自重!今日不同往昔,有些礼数是必要的。”
“我不干!”王传芳扑上去拉扯他的胳膊,“我就耍赖,就胡闹!”她一屁股坐在床上,“我以后就睡这儿了!”说完就脱鞋。
“新月宫住的不舒服?是床不够软,还是人不够暖?”
“都不是!”王传芳熟门熟路的翻出睡衣,“我不管了,我要洗洗睡啦!”
景夕伸开手臂,王传芳以为他要阻拦她,硬往前挤,不想他将她拉入怀中。
“你个小傻瓜,”他低声说,“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沐浴香氛,光滑冰凉,熟悉的味道和触感,令她安心又开心,“景夕~景夕~”不停的叫着。
“你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吗?”
“当然明白,其实我比大多数人想象的要聪明!”
“呵呵。哦?是吗?”他含笑抚摸她毛茸茸的脑袋,“傻瓜。鬼王与公爵的关系,以血缘为纽带,等同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和智通金那类供血者不同。你明白了吗?”
“不明白。我比你小老了,怎么可能当妈?我从未怀孕,哪来带血缘的子女?”
“以五行公爵之血为引吞食的原血,我指的是这份血缘。我们是鬼,吸血鬼,不要以人类的角度来思考。陪在你身边的,应该是你的供血者智通金。”
“五位公爵?我明明只喝过四个人的。”
“二代鬼王本是土公爵,他又偷偷吞过原血,你喝了他的血,等同于既喝了土公爵的血,又喝了原血。十几天前为期三天的大典,也不是白白让你焚香祭祖的,而是让你秉承了兰惬家族的能力和力量。”
“那岩岁呢?”
“唔——他是之后补位的。记不清是什么时候的事儿了,人事调动本来归土公爵管,我也不清楚……”他的声音越来越小,表情却越来越痛苦,他绞尽脑汁的搜寻起有关岩岁的记忆。
“我对他的了解也不多,突然觉得他好神秘啊。”
“胡说什么呢?”话落,景夕被自己的语气吓愣了。他居然吃飞醋,且来的如此容易,久违了三百多年的酸爽,熟悉又陌生。
“景夕?”
“啊?哦。想不想看看原血的模样?”
“好啊!”
景夕扯开厚厚的几层床垫,灰色的特大号保险箱嵌入地板槽内。他毫不避讳的在她面前输密码扭码轮,推开沉甸甸的保险箱门,巨大的空心紫水晶原石紧贴五面箱壁,门内也平整的粘着一块紫水晶原石壁。水晶石中央,卧着一个精美的长方形木匣子,打开木匣子,被啃过一口的青玉色“果冻”展现在眼前。
王传芳讶异眼前的一切,强迫大脑运转,花了大量时间去理解。
景夕蹲在一旁,“传说玉是富人的血,这块缺了一角的长方体,便是原血。”
王传芳也蹲了过去,“怕不是长方体。”
“什么意思?”景夕凝眉看她。
“翻过来看看。”
景夕盖上木匣子的盖子,倒个个儿,再打开。“怎么会这样?!”
原血的底面被人掏成空心。“盘古人才济济,自然有能隔山取物的人在。快放进去吧,别再被谁偷去一块了。”
景夕一时间内心复杂,但难掩对王传芳的赏识,“我果然喜欢你。”
他这是……
“没错,”景夕从收拾床铺中抬起头,“私下里,你又可以像以前那样住在这里,天天跟我一起玩。我是在向你表白,我知道你无法回应我,但只要没听到你的拒绝,我就很开心了。”
“景夕~”
“少感动了。快去洗洗吧,小脏鬼,准备睡了。”
多日的迷茫,烟消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