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火烧掉一大片林木杂草,在红红看来这做法不是乡人所为。美真家的小强他需要砍柴,这样一把大火对他无一利。
红红问二姐夫凌,这是什么回事。玄斌既然要开一个大盘,他对于圩区的旅游地产就不会着急上马。
凌对红红说,所以你娘说你是女诸葛呢。玄斌对圩区这块地不看好,所以转租给了一个东北商人。这个东北商人作风比较大咖,他看中的是炒地皮。圩区前面给了浙江人养水产,圩区后面就是这块地,他干脆圈起来,建简易的房子,先养在那里,雇了少数的村民美其名曰种生态农业。圩区的村民老的老小的小,都轻视农业,田荒着也是荒着。
红红无语,她小时候看到的农村与现在已不可同日而语。金龙的爹的时代确实已经终结了。人们对于土地的狂热不是因为对土地的热爱情结,而是它的增值,炒地皮带来的财富,可以让人一夜成为土豪。
凌欲言又止,这一点红红捕捉到了。
红红何尝不是犹豫。村子会搬迁,祖坟当然不保,活着的娘到哪里去过晚年。
一份邀请函放在桌上,是一次国际性的建筑与装饰艺术双联展。她也早已想再一次去欧洲栉风沐雨。长期陷在无穷尽的案头研究,让她已十分厌倦,为他人作嫁衣,是这样的被动。
下个月她如何打发娘,娘到了故乡的小城,不会愿意跟着大姐蓝蓝过日子,城里的一切都没有方向,娘喜欢明晰的东南西北,向东走,向西走,东面是日出的地方,也是月亮升起的地方,西边是日落的地方,也是冬季风吹来的方向。可是在城里一切都是隐蔽的。她要回到她的老窝,就像夕阳每到傍晚就安稳地坐在村西那棵老水杉树梢。这时娘结束了一天的事情,可以吃晚饭,可以开灯,可以看新闻联播。
娘是个知道关心国家大事的人了,什么大新闻她都记得。她的超凡的记忆力到了80岁后更是登峰造极。她像一台计算机那样记得发生过的事,人家说过的话,因为她的生活极其简单,所以有限的人与事她一一可以复述。
二姐终于开通了QQ,她一个人在美国陪读,有了自己的去处,在华人圈子里学会了当驴友,学会了跟韩国人做泡菜,跟台湾人学如何在生活中更多地用精油。孩子升了大学,学的是会计。一个人贷款在学区内买了房。
红红从二姐处知道在美国一个大学生也可以贷款买房,只要通过自己打工就能有能力养房子。
红红问又蓝为什么孩子要搬出去,就你们两个人,又是在美国。
又蓝笑着说,这里都这样的,孩子喜欢自由。她说,孩子喜欢狗狗,他租房子无非是为了养他的狗狗,而姐姐是不喜欢养狗的,她怕被牵住。
红红说下次一定有机会去美国,到时一定去看看又蓝。
又蓝爽朗地笑着,说,你要早来哦,我跳舞给你看。
红红觉得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像又蓝这么活泼美丽的女人,生活那么有情趣,是应该快快乐乐的。只是红红的心里明显的有些失落,毕竟,凌曾是她的姐夫,他是那么好的人。
可以,红红又了解凌多少呢。正当青年时遭到性侵,他内心的伤痕无法让人看到,所以他的释怀只是片刻,偶尔,暂时。
凌话不多,电话里说话有些冷落。红红看他QQ在线,说了一句,下个月我得去欧洲参加一个展会。
凌说,大概什么时间?
红红说中旬到月底。
凌说,那月底再回来吧,有件事玄斌没跟你商量就办了,到时你得回来一趟确认一下。
红红问,什么事?
玄斌给你选了一块地,算是你的设计费。他说,想来你应该喜欢的,正好有个朋友一家要离开故土,把院子给别人不太愿意,玄斌跟他讲了你的情况,人家愿意你这样的大学者来替他守住家园。
红红大概明白了怎么一回事。心里顿时有点向往与激动。低低地说一声:谢谢。
凌说,你喜欢是求之不得的呢。我去看过了,离桥大概只有200米,不在老街上,沿着石阶向河面走,河面上有微型的小岛,四面都是柳树。这个人家早些年有个儿子,谈到时还说认识你。人家现在在捷克做工程师,这次把老父亲带到国外养老。
三言两语,红红立马脑子里现出了那幢房子来,站在水泥桥上,河水清澈,河面很宽。红红要到外地去,在等一天一次的班车。她盼啊盼,车总是不来,干脆站到桥上看流水,就看到桥下不远处一个小岛上有一座房子,柳树那么茂密,她只看到房子的轮廓。
是处有风景的房子,后来读到台湾一个作家写的半山腰上的房子,红红想到过家乡的这房子。
毗芦镇,是她生活的原点。红红如此不能忘怀那河,那水,那柳树,那房子。
如果凌在身旁,红红会拥抱他,紧紧的。他读得懂红红的心,即使走到天边也走不出故乡牵挂,即使曾经是恨的,现在是只有悲悯。
东北商人仿佛抢走了她的故乡,但凌给了她衷情的毗芦镇。其实她的精神皈依之地在这里。
谢谢凌。精神家园的坚定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