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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行了三天三夜。

到达天京的时候,沈南瑗才像是缓过劲来。

只不过人仍旧是木木的,一向那么贪吃的人,连吃都提不起来多大的兴致。

朗华再三思索,没有带她回朗家的大宅,而是让她住进了自己在外置办的洋房。

那洋房上一任房主是个意大利人,朗华买了洋房之后,也没怎么收拾,原模原样地搁置着,是以装修都保留着一股意大利文艺复兴的风格。

沈南瑗要住,朗华觉得这房子原来的人手不够,又安排了一些过来。

“舅舅不用麻烦。”沈南瑗是觉得没必要,她并不打算在天京久留,同时也发现自打回来,还是有挺多人找朗华,“坐了那么久火车挺累的,我想去睡一觉,舅舅也去忙自个的。”

朗华确实是有事,却也一直等到安置完沈南瑗,告诉她道:“这是你的家,你是这儿的主人,若不喜欢那些壁画和家具,告诉管家,让他给换了。刚回来,有一些事急等着我去处理,这一段时间我只能抽空来看看你。”

沈南瑗似不满地嘟囔道:“舅舅,我不是小孩子了!”

“舅舅知道。”朗华笑了一下,压低了声音:“家里的安全你放心,装着最先进的报警系统,只要启动,租界的巡警十分钟内到。”

沈南瑗乖巧地点了点头,目送着朗华出门。

这才开始正视眼前的大房子。

管家是个胖胖的中年男人,满脸都堆着笑,“小姐,楼上一共有三个房间。除了朗爷的,还余了两个,您要不上去看看,挑个自个喜欢的?”

“好!”沈南瑗报以微笑。

她并没有心情去挑选,身心的疲累让她感觉连说话的力气都流失。两间房间一推开窗户都能看见花园,随便一进的房间视野更开阔。

泡了个澡,没吃晚饭,沈南瑗便睡下了。

说起来,三天三夜的火车都是住的卧铺,可是在火车上根本就没有休息好。

一闭上眼睛,就是又青那张苍白的脸。

她躺在床上,抓紧了被角,整个身体都蜷缩了起来。

屋子里银霜放了暖炉子,可是一点都没让她暖和起来,那股子寒是从心底透出来了的。

到现在,她都没办法相信,那个一来就带着岭南特产,朴素温柔的女人没了。

其实,她和又青一共就见了两次面。

第一次,两人在一个被窝里,又青想唤醒她的记忆同她说了好多好多以前的事儿,也知道又青有个一个孩子,可惜没捱过病痛没了,所以她把所有的爱都倾注在原主身上,连沈南瑗这个宿主都觉得动容。

第二次,就是生死之别。

为了不拖累她……

沈南瑗一时分不清是代入了太多原主的感情,还是当时的画面太过震撼。

她没办法从内心的那股悲痛中走出来。

无比压抑,且难过。

这一觉睡的昏昏沉沉,噩梦不断。

沈南瑗病倒了。

中医西医看了个遍,中医说是肝气郁结,西医说是太过疲惫,且情绪起伏过大。

总之,她似乎用这场病总结了自己在泷城的遭遇。

沈南瑗在这场生死大梦中,梦到了许多,有些人,来过又走了,有些人则被留在了记

忆的城里。

醒来后听银霜说,她连续睡了一天一夜。

吓得朗华放下了手中的事情,急匆匆地赶回来。

沈南瑗回忆起在睡梦中,听到的那句‘二少无事’,略微抽了抽嘴角,舅舅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杜聿霖……当然会没事!

他和杜聿航,不会真的打起来的。

直觉是这么告诉她的。

沈南瑗虽然醒了过来,可仍在病中,整个人发蔫儿,小脸儿又瘦了一圈儿。

朗华直看得心疼,请了洋大夫专程跟进照顾,同时把天京什么好吃好玩的都往她家里搬。

“喜欢看电影吗?湖心公园那来了个马戏团,这些天都有表演。”朗华苦笑了下,“让银霜陪你出去散散心。”

沈南瑗摇摇头,想了想决定如实说,“这几天都让舅舅担心了,奶娘……奶娘是因为我死的,我心里过不去这个坎儿,病也有大半的原因是这个。但是我知道人死不能复生,我会振作起来的。”

生一场大病,最大的感受是活着真好。以及也想通透了一些事。

又青的死恰恰是证明了自己的弱小,她赤手空拳保护不了任何人,弱肉强食的法则哪儿都通用。

唯一自己变得强大,才能把自己想要的都攥在手里,谁也夺不走!

朗华看着女孩儿双眸湛亮,像是经历了一次破茧成蝶的过程。

他伸出手,怜爱地揉了揉她的脑袋,“不管发生什么,有舅舅在。”

“嗯!”

看,她还有家人。

亲眼看着沈南瑗喝过药,朗华又碎碎叨念了几句让她仔细养好身体,就再一次出门了。

朗华很忙很忙,听阿武说,龙家趁着朗华不在天京,没少在背地里动手脚。

让朗家平白无故损失了两笔大的订单,资产折损过万,朗华就是为这在忙。

养病无事,沈南瑗试图理清朗家、白家和龙家的关系。

可脑子有些犯浑,怎么理也理不清。

她只知道白家和龙家有仇。

如今看来,朗家似乎也和龙家势不两立。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难不成那朗家是因为这个,才帮助舅舅隐姓埋名?

啊,想也想不通,就算了。

前前后后养了半个月。

沈南瑗有了目标,整个人又恢复了生气。

旁的人病一场,十有**得清减上几分。

沈南瑗和旁的人不一样,她居然又长个子了。

原先齐脚踝的裤子,成了八分,穿起来简直不伦不类。

沈南瑗觉得惊奇:“嗳,我怎么还会长个子?”

银霜抿着嘴笑:“小姐,你才十六啊!没准儿还能长到十八岁!”

“算了,算了,就这个身高!再高了做衣服废料。”沈南瑗打趣着自己。

一转身,吩咐管家,让他约个裁缝上门。

管家很适时地提议:“小姐,天京有好几家百货商场,还有两家是洋人开的,要去转转吗?”

沈南瑗提不起来逛街的兴趣,倒是让

银霜跟着管家一起,出门采办回来了十数套衣裙。

难得,朗华今日也回来吃晚饭。

管家命人准备了天京当地特色的美食,什么盐水鸭、梅花糕、糖藕粥,摆了整整一大桌子。

沈南瑗低迷了好多天的味觉,终于被唤醒了。

“舅舅,你每月花在吃食上的费用,一定不少。”

朗华见她吃的高兴,敛在一起的眉目,也不由舒展开来了。

怪不得,他们都劝他成个家。

原来有了牵挂后的日子是这样的。

沈南瑗吃了个肚滚圆,可还想再来一碗鸭血粉丝汤。

银霜不乐意了,夺过了她的筷子道:“小姐,病才刚好,别吃撑了。”

朗华也说:“是啊,喜欢的话,明日还让厨房做。”

沈南瑗收起了那副可怜巴巴的表情,接了银霜递来的消食茶,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朗华聊天。

朗华提了一件事。

是朗家得知朗华和亲外甥女相认之后,邀请上门做客。

“当然好啊。”沈南瑗一口答应了,说来有些愧疚,“若不是这场病,其实一到了这,我就该去拜访的。朗家的人救了舅舅的命,是天大的恩人。”

这一份通情达理让朗华感动。沈南瑗一想自己的病拖了这么久,还是误事儿。

朗华笑,“老太太知道你来了,一早说见见,不过知道你病着,就不着急了,还说等你养好了,再给你办个接风的家宴。”

沈南瑗心想自己这一来都能上升成家宴,想必是舅舅的缘故。这样想,朗家待舅舅也一定颇好,爱屋及乌才能如此。

“那舅舅,我要给老太太带什么礼物好?还有其他人?”沈南瑗并非如她表现的那般对于新环境有超强的适应能力,故此才有这一问。

“你大病初愈,不用操心这些,我会让管家准备。”随后又像是看破她心思似的补充了一句,“我们南瑗聪明伶俐,他们一定会喜欢你。”

第二日一早,在洋房里用罢早饭,沈南瑗特地选了一身,立领盘扣的长袖上衣,搭马面裙,中规中矩之余,花纹样式上的俏丽活泼,令这一身增色许多。

说到底,还是沈南瑗这颜值扛得起,什么衣服穿身上,都有化腐朽的神奇魔力,更别说她是仔细打点过。

审视过穿着,还有随身的礼,沈南瑗才放心随朗华一起上了汽车。

路上,朗华给她简单介绍了一下朗家的人口关系。

朗华在朗家排四,人称朗四爷。

可上头的朗二爷和朗三爷,死于多年前的一场浩劫。

沈南瑗原本是想问什么浩劫,可看朗华神色凝重,恐怕一句两句说不清楚,索性闭嘴,没有多问。

朗家二爷还好,死前已经婚配,留下了一个女儿,也不算后继无人。

三爷就比较惨了,死的时候连媳妇都没娶上。

于是乎,朗大爷就肩负起了朗家的兴衰,娶了三房姨太太,却也只生出了两个儿子,一个过继给了三爷,如此一来,也想是大家都有后了。

说起朗大爷过继给三爷的儿子朗逸行,朗华的脸色不大好。

沈南瑗便知道了,龙生九子个个不同,这八成是个败家的。

作者有话要说:  随机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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