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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默是个生活极简单的人,即便娶了妾,也没有投壶、狩猎、游船、喝花酒等一系列纨绔活动,大部分时间都待在默王府,穿梭各个花园,偶尔出门也是为了给他的肥翠鸟找食、放风。

听说去年,还专门南下,拜访山野养鸟师傅,学习经验,收集翠鸟最爱的南方大青虫,还特意带回来一些,听说繁殖不错。

贤妃慈眉善目搭话:此番出去定长了不少见识吧?南方的官员还有能人异士对默儿印象肯定很好……

她这话自然引起轩然小波,当人人以为朝默上进时,他养的肥翠鸟下蛋了,此事不了了之。

眨眼,晨光嫁进王府半个月,侧妃的生活使一双手嫩俏了不少,还剩淡淡的冻疮,很快就会消失,就连脸上风吹的红晕也开始变浅,在这点上她确实下了些功夫,从前家里养颜宝典不少,凭着记忆,抓了两把桃花干,配上几味寻常药材,每日泡水敷面,加诸底子上好,肌肤竟神奇的容光焕发起来,连经常不离左右的青柳青桐都惊讶的发现了,赞叹不止。

不管生在何种环境,美貌永远都是女人最便捷的通行证,晨光认定这是新的开始,不管这具身体的潜力如何,她都要尽可能的改善。

朝默习惯早起跑步,她便也不吭声跟着,起初朝默还纳闷的看着她:一身布衣布裤,头发简单的挽了髻,明明是娇柔浅媚的模样,却做了英气的打扮,倒也有种别致的美,令男人赏心悦目。

他跑她也跑,他走她也走,他停她也停。

“你干什么?”

“臣妾想跟着殿下,臣妾想要一副好身体。”

“……”从没听说过女人也会晨练?

“可以嘛,殿下?”

“……”

若是提前问,他自然不准,现在见她这般模样十分有趣,朝默便好心情的一甩头,提前跑了,晨光暗笑,拔足追去。

这个时候她与他身高相仿,腿也一样长,他甩不掉她。除非加快步伐,可那样不如慢跑养身。

最后一场雪化的差不多了,有初春的嫩芽味道弥漫四周,朝默抹了把额头上的汗,“你怎么这么能跑?”

“臣妾不止能跑还能跳,翻一座山都没问题。”

“女人不都该是娇喘吁吁的么?”

“那是养在深闺的大小姐,从不锻炼,骨头不好使。”

“你锻炼过?”

“嗯,臣妾自幼贫寒,什么苦都吃过。”

“现在跟着我,你不用吃苦了,每天等着吃饭就好。”

“饭也分苦味和甜味,臣妾怕吃苦饭。”

“何为苦饭?”朝默好奇。

晨光顿时没了先前的口齿伶俐,浅浅一笑,粉腮竟比桃花还艳,垂眸道,“殿下不在身边即为苦……”

朝默沉默。

“走吧,我们去吃甜饭。”他转而一笑,艳若明日,拉起她的手,这是他第一次牵她的手,晨光不由得想起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心中暗叹,但愿与他少年夫妻,白首也相伴。

回去净了面,擦干手时,热腾腾的饭菜已经摆好,青柳青桐不愧是罗府出来的人,做事从来都极尽好处的让人无从挑错,任何主子都会毫无理由的喜欢她们。

朝默拿起玉箸,晨光跟着拿起,他喝了一口粥,她也跟着喝一口,当朝默以为她会模仿自己夹菜时却见她将面前的鱼眼夹出,轻轻放在他的碗里。

朝默一愣,眼底颇为温柔的望着她。

青柳青桐掩嘴偷笑,悄悄退出,在外人眼里,主子自然是新婚燕尔,眉目传情。

“你为什么不把最好那块肉夹给我?”朝默慢条斯理嚼着鱼眼。

“臣妾小时候,颇得父亲疼爱,每每吃鱼,父亲首先都要取鱼眼放在臣妾碗中,看着臣妾吃完才会笑呵呵的饮酒下饭。就这样,臣妾喜欢鱼,只要有条件一定摆上一盘,只等父亲取了鱼眼给我。在臣妾心里,鱼眼是一份很重的……情意……”

朝默笑而不语,夹了一块鱼肉给她。

晨光微微一笑,吃的津津有味。很享受这种带着一丝甜还有一丝暖的相处方式,不管彼此到底有几分真心,表面能这般情意绵绵也是不错。

凭良心说朝默对她很好,每逢帝君赐下珠宝绸缎,朝默总会第一时间送给她,挑剩下了,才命人拿回库房。但凡分到御赐的皇家果品,总要分一半给她,她留着,却不舍得吃,总是再分出一半,等朝默吃完,然后笑眯眯的拿出来,每逢此时,嬷嬷就会满意的点点头。

尽管他的“好”有一部分原因是迫于罗长卿,但好就是好,晨光不曾受委屈,既然得了实惠就该理所当然的享受,何必自己给自己找别扭,计较太多的人永远不快乐。

默王府也有一间藏书阁,远不及父亲大人的,晨光翻了翻,多是些当世的阿谀谄媚之作,没什么大用,幸好朝默不爱读书,就算爱,恐怕也没甚收益。

倒是他的书房摆了几本不错的古人文集,崭新如故,可见它们的主人很少翻动。

朝默正蹲在后花园挖蚯蚓,每挖一条就扔进笼子里,打盹的肥翠鸟立刻活蹦乱跳,雍容典雅的细嚼慢咽。晨光走过去,摇了摇手绢,肥翠鸟立刻怒目而视,她微微吃惊,还从未见过这么有灵性的鸟儿。

“阿绿不喜欢女人。”

“它是母的?”

“嗯。”

这肥鸟,晨光没好气的看了它一眼,便挨着朝默蹲下,“殿下干嘛老是喂它蚯蚓?”

肥翠鸟大约能听懂人语,以为晨光要阻挠它进餐,怪叫了几声。

“它从小就吃这个,偶尔也会吃些昆虫,现在天冷,伙食自然单调。”

“我们家乡都给这种鸟喂鱼虾,要新鲜的,不出几日羽毛丰盈亮泽,弹跳如鹰,眼神也像鹰一般犀利,产蛋快。”

“真的?”

“那当然。北方都是从南方贩来的,老是喂鲜活鱼虾不方便,便改成杂粮昆虫,这反而使得鸟痴肥,少了从前的野性。”

“那么……去年我遇到的老头是个推销大青虫的骗子。”

晨光拉着他的手走出王府,侍卫驾着马车,选了郊外一处浅溪,冰层融化的还剩薄薄一层,用手指轻轻一戳就裂开。

跟头发丝一般细的小网子一捞一个准,不一会木桶就满了,各个鲜活,肥翠鸟吃不光还可以养着。

眼前景致秀丽,苍翠点缀白雪,朝默似乎有了兴致,干脆坐在一边垂钓,时而斜眼打量忙的不亦乐乎的晨光。

“冷嘛?”他心情甚好。

晨光披着裘衣,搓了搓发红的小手,还真有些冷。

“让下人做吧,你过来陪我钓鱼。”

“嗯。”

她习惯性的挨着他,暗香依旧,朝默笑着握住她的手,揉了揉,放在怀中。一股舒适的温度包裹了细嫩的双手,晨光脸色微红的别过头。

“你比男人还会玩。”她懂的东西真不少,方才捉鱼虾时从眸子里溢出的欢畅就可看出这个女人也是野的。

“殿下见笑了,臣妾生在南方,父亲又对花鸟鱼虫颇有研究,多少熏染了臣妾一些。”

“那么你会斗蛐蛐么?”

“当然,臣妾还会挑蛐蛐。”

朝默显然不信,他的屋子里有只金甲大将军,百战百胜,在帝都颇为有名,好几次险些被父皇踩死,只因他除了种花养鸟,毫无建树。

“要不,我们玩一玩?”

“好啊,如果臣妾侥幸胜了,可否求殿下答应臣妾一件事?”

“你说。”

“不要赶陈夫子出府,每日花点时间读书练字吧。”

朝默黑眸一凝,歪着头盯了她好长时间,戏谑道,“你怎么跟嬷嬷一样烦人,我读书头会痛,要不你陪我。”

晨光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右手离开他的怀抱,勾起他的小指,拉了拉,一言为定。

那手酥滑淡香,朝默不由得勾紧,一言为定。

“还有一件事臣妾只告诉殿下。”

“嗯?”

“臣妾不喜欢叫听雪,臣妾希望殿下在没人的时候喊光儿。”

“光儿……”

好狡猾的小女人,这么快就急着跟罗长卿撇清关系了,不过朝默也没有之前那般防备她了,大约她真的受制于罗长卿,但未必是心甘情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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