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春风真正君临大地的时候,我们却要离开帝都,向西进发。
从桑阳帝都出发,沿途经过乐阳、泉溪、宏城、代阳、郁林等几座大城,便可由玄关出关。我那个时空的著名诗歌“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在此处则要改成“西出玄关无故人”,可见这玄关的地理位置几乎便等同于阳关。
再自玄关往西,经过哈木沙漠,便可到达此次出行的第一站,樗云国的境内。
走了大概一个多月的时间,我们终于来到在祈朝境内的最后一个大城,郁林郡。明日便可抵玄关了,这个被誉为“西关”的大城,城内只有三分之一是祈朝人,更多的是来自邻边国家的异族面孔,作为出关前的第一个大城,它的地理位置自不容忽视,历来是关外关内商品转运和集散的重地。
但无论怎样,这边陲的城市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和帝都相媲的,甚至比不上泉溪、宏城这些城市,这里的客栈酒家不再将豪华体现在装潢上,而是简单、朴素,更注重于实用。但论其人气,却绝对跟帝都的有得一拼,尤其是那些酒家,门口都站着绮年玉貌的少女招揽顾客,往里看去,更可见到有跳舞的胡姬舞娘,她们衣着十分性感暴露,成为了酒店生意的保证。
此次随行的人员有一百八十余人,其中整一百人是护送的侍卫,商队的人数约四十人,包括我和云中天在内,另有车夫二十人,宫女二十人。相比起中国古代的一些和亲队伍而言,这算不得庞大,但也足以让这里任何一个客栈都住不下。不过也不用担心,因为我们根本不用住客栈,朝廷早有文书下发,在离开祈朝境内前,各地官员负责接待,只是出了国境之后就……
郁林郡的城守卢大人四十来岁,眼皮浮肿,脚步虚浮,一副酒色过度的模样,还偏要说一些为郡治克尽职守之类的话,好像我们都是瞎子般看不出来。但岚赋哪会跟他计较,只要安排上不出岔子,明天一早走人即可。
晚宴间,这只会点头哈腰的卢大人忽然道:“王爷,下官有一事,不知当讲不当讲。”
参与宴会的只有岚赋、侍卫头子骆明飞,以及十二个商家老板,公主、其余侍卫宫女、以及商家们所带来的随从则都没有出席。
岚赋洒然笑道:“有什么当不当的,讲!”
卢大人干笑道:“其实也没什么,只是近年来,哈木沙漠一带沙盗横行,而且在沙漠之中,若没有有经验的人作向导的话,会很易迷路,而且沙漠里的困难决不是没去过的人所能想象的,因此下官不得不提醒一下。”
他说的话绝对有理,我在现代的时候曾经玩过沙漠之旅,虽然当时有很先进的设备和足够的水,但我仍不得不承认这一点也不好玩。沙漠上的昼夜温差极大,而且日照极烈,白天热得人受不了,夜间却又几乎能把你冻成冰棍。
岚赋却道:“沙盗是些什么人,为何会在沙漠中横行无忌呢?”
卢大人陪笑道:“这个下官也不是很清楚了,只知道他们来历神秘,听传闻似乎是樗云国的落魄王族,因为在夺位斗争中失败,故沦为沙盗。至于他们为何会在沙漠中横行无忌,一是因为哈木沙漠是三不管地带,另一原因则是沙盗们来去如风,谁都摸不着他们的衫尾。”
这家伙,看不出一副二世祖模样,分析起来倒还头头是道,我眼珠一转,忽道:“既然沙盗如此难对付,不知城守大人对我们有什么好提议?”
卢大人连道不敢,然后才说:“不瞒各位,下官此处正有一位幕僚,他对沙漠的了解就像对自己手掌般清楚,如有他带路,当可避过沙盗经常出没的地带,且绝不会迷路。”
这里离边关已不远,有这样的人绝不奇怪,我对那人来了兴趣道:“不知此人在何处,能否让我们一见。”
卢大人连声称是,忙叫了一个小厮到里进去唤人。又满脸堆笑道:“若此人真能帮到各位,还望王爷能在皇上面前为下官美言几句。”
这家伙,终于露出嘴脸了,这才是他提到什么沙盗的真正原因吧。
岚赋却只淡淡道:“到时再说吧。”
此时那小厮已领了一个人进入大厅,我们一看,全都傻了眼。
大家都满以为对沙漠熟悉的人必定是在那里生活过许久的,但凡一个在沙漠中长时间呆过的人,都不会长得像他这个样子。
他的皮肤很白,近乎透明的那种,眼睛也很清澈,一眼望不到底。容貌更可比得上扮成男装后的我,好一个绝色天成的“尤物”,我忍不住要怀疑他是不是也跟我一样女扮男装。
我实在无法想象,这个斯文得像个大姑娘般的男子,竟会是那对大沙漠了如指掌的人。
那么多道目光注视在他身上,这男子却丝毫没有窘态,自如的一揖道:“在下龙初雪,在沙漠中生活过十五年,知道的人都称我为‘雪狐’。”他的目光在岚赋身上停了一会儿,最后停在我身上。
“雪”还勉强可以接受,但“狐”,我好象看不出他跟狐狸有什么联系,不由心中纳闷。
岚赋却微眯一下眼睛,沉声道:“龙公子是吧,本王怎么看都不觉得你像是个在沙漠里呆过的人呀?”
龙初雪毫不介意的道:“王爷之所以有此怀疑,皆因不知道,龙某天生便有一种怪病,无论怎么晒太阳,皮肤都不会变黑。”他又苦笑一声道:“若是真能把这皮肤晒黑些,我倒要谢天谢地了。”
他的皮肤确实白得有些不正常,但仍是好看的,让我不愿把他和白化病人联系起来。
岚赋看了一眼他,再看了一眼卢大人,仍旧淡淡道:“我们都是些没走过沙漠的人,的确需要有这么一个向导,卢大人的好意本王就接受了。但,”他话锋一转,接着道:“既是卢大人推荐的,大人当然要对他的身份作出保证。”
卢大人连声道:“当然当然。初雪在大漠的向导中绝对是有名的,他从十三岁便开始干这一行,十几年间从没有出过事,后来却因为是汉人的关系,被其它族的人歧视,无法干下去了,才投奔我当幕僚,也不过是一个月前的事。”
岚赋点点头,既然是做这一行的,当然更好。事实上即使老卢不给我们提供人选,我们也要自己去找的,当然这样就更省事了。
第二日一早,我们离开郁林郡,继续往西。
队伍走得并不快,我骑在马上,对那种速度几乎要冒出火来,已走过的一个多月也是如此,每次都是我一个超前老远,然后岚赋非常乐意的吃尘般跟过来。
一来二去,我也就故意时常越队,谁愿意跟着那一堆人乌龟爬似的走呀。还因此常常遇到许多有趣的事,当然也不是没有麻烦,但好在有人善后。
胯下的白马神骏非常,是岚楚的临别赠礼,据说还是宫廷御马中最好的一匹来着。它和我一样,受不得慢速度,只因为它生来就是为了奔跑,所以每当我让它放开四蹄时,它都会显得特别快乐。
于是,我就叫它乐儿。
它虽然比别的马都跑得快,但我不愿意叫它什么“风驰电骋”一类的,因为简单的快乐不但对人有益,对马也是一样。
现在,我和乐儿奔驰在官道上,在前面黄尘弥漫的地方,已能望见这异时空长城的城谍。
但当我欢天喜地的来到那里时,却被那血腥的一幕惊呆了。
现代的长城我虽也去过,但唯剩壮丽,失去的历史,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回来的。所以一直希望看见真正古代的长城。
现在我看见了。
天边有落日,但在这样黄沙漫天的背景下,那残阳也红得几乎要燃烧起来。
数不清的人畜的尸体就这样暴露在黄沙里。
这是玄关前的一个小镇,它很小,也许只是人们用来交换货物的小集市,从各式棚子可以看出,它是临时的,但现在,却已被染上了无边血色,更胜于残阳。
我依然能够想象出来,这里正是当集的时候,,小贩们还在讨价还价,也许某个妇人正在一面挑选礼物,一面想象自己的丈夫或儿女看到它们的表情。就在时候,惨剧便忽然发生了。
我仍旧坐在马上,路过一个小摊边妇女的尸体,沉浸在这突如其来的景象与我的震撼中。
然后,我听到一声惊呼:“老大,这儿还有人呢!”
声音是从一个棚子遍传来的,这地方虽然不大,但因为有东西遮挡视线,另一面边看不到。
一霎时间,我已知道这些杀人的强盗还未离开。现在出现在我面前的人也骑着马,手挥着一把钢刀,上面还凝着血。我下意识的拨转马头,但他的同伴显然已听到呼声,出现在身后的另一边。
本书由潇湘小说原创网首发,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