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日是锦瑟阁春华姑娘的芳诞,历城大大小小的王公贵族,世家公子都精心准备了礼物前去讨好佳人。锦瑟阁是两年前才开在历城的一个艺坊,里面的姑娘个个才情出众,洁身自好,只卖艺不卖身。不管你喜欢的是诗词歌赋还是琴棋书画,都能在这里觅得知音。
锦瑟阁茶贵水贵样样都贵,想要听个曲儿更是天价,这种情形反而让那些历城贵族更加趋之若鹜,一时都以出入锦瑟阁为荣。两年下来,锦瑟阁的势头竟隐隐超过历城第一花楼玉楼春。
春华是锦瑟阁里最受欢迎的姑娘,一手七弦琴弹地连宫廷乐师都自愧不如,再加上姿容艳丽,身材妖娆,却有个清冷孤傲的性子,对一众追随者视而不见。俗话说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所以,这春华一跃成为锦瑟阁最炙手可热的姑娘。
灵玉今天起了个大早,差了个丫头去伺候应离梳妆打扮,自己也开始忙活起来。今日她着一件丁香色锦袍,万金一匹的天丝流光锦再加上水三娘精妙无双的绣工,端得是风情万种。
她照照镜子,点点头,“不错不错,清华中透着风骚,华贵里暗含诱惑。”
身边同样一身丁香色罗裙被精心打扮过的应离“扑哧”一笑,无奈道:“于公子,你今日是去认输的,打扮这么漂亮做什么?”
灵玉拿过桌上的白玉折扇,哗啦啦横在胸前一展,拉了应离的手,边往外走边坏笑道:“姐姐,输人不输阵。再说,咱俩越漂亮,有些人就越嫉恨,嘿嘿。”
二人一出门,立马吸引了所有人的眼光。灵玉朝那些面红耳赤的姑娘们微笑招手,尖叫声顿时此起彼伏。
彼时通往锦瑟阁的路被堵了个水泄不通,都是那些贵族们的马车的功劳。
“怪不得你今天要步行,看来是早料到会这样了吧。”
灵玉扬眉,笑嘻嘻道:“要怪只能怪咱们家的小春华太受欢迎了嘛。”
二人一路走一路听些热闹。
“你说今天谁的礼物会胜出,得到春华姑娘另眼相看?”身后不远处一路人甲问。
“肯定是白世子或者薛世子了,这历城还有谁比得过他们两个财大气粗又家世显赫。”路人乙似乎对路人甲的明知故问很不屑。
“对啊,听闻白世子和薛世子经常为了玉楼春的小凤仙争风吃醋,近两年更是为了锦瑟阁的春华姑娘好几回差点动起手来。不知道今天谁会赢啊。”路人甲上道了,认真分析。
“你们忘了还有一个人,就是最近来历城的于灵公子,我听说那于灵公子早就成了春华姑娘的入幕之宾,今日胜出的定是于灵公子。”路人丙突然插话。
灵玉闻言,冷不丁扭头对那路人丙灿烂一笑,露出一个“你很有眼光”的笑容。那三人被那笑容晃得齐齐出了神,纷纷对路人丙的话深以为然。应离捏了捏灵玉的手,又一次对她的恶趣味投降。
今日的锦瑟阁人满为患,一楼二楼三楼人挤人,全是些锦衣华服的贵族和他们的侍从们。一楼大厅中央搭了个花台,一会儿春华会在这里登台献艺。要送礼物的人统一坐在一楼大厅,二楼三楼全是雅间,招待那些不是为春华而来的客人。
要给春华姑娘送生日礼物还要交一百两的银子,门口的小厮今日收钱收得手都软了,虽然满头大汗却是一脸红光。灵玉交了钱,拉着应离进了一楼大厅,方才还闹哄哄的锦瑟阁瞬间鸦雀无声。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门口那一对紫衣滟滟的金童玉女身上。
要的就是这效果!灵玉对众人潇洒地拱拱手,朗声笑道:“大家都好早啊。”
早有机灵小厮为二人收拾了一处座位,灵玉拉着应离往那里走。路过白世子白子君和薛世子薛东明的座位时,带来幽香一片,那二人果然眉头一皱。白子君面露嫌恶之色,心道果然是个靠皮相惑人的小白脸,男人家家的还将自己涂得那么香。薛东明比白子君沉稳些,眸中的不屑神色一闪而逝。
灵玉和应离刚坐下,立马有锦瑟阁的其他姑娘们围到身边,目光火辣,哪里还有平日里的骄矜。这一幕直把白子君恨地直咬牙,暗想“玉面罗刹”的动作还真慢,回去以后要再找个人刺杀这该死的小白脸。
没过多久,锦瑟阁的老鸨就领着红衣盛装的春华上了花台。春华面色仍是淡淡,不发一言开始抚琴。琴音袅袅于大厅漾开,众人皆陷入美妙意境中不可自拔,如痴如醉。看向花台正中那美丽女子的眼神更加热烈。
灵玉撑着头,张口咬上身边姑娘剥好的葡萄,眸光闪烁,听得兴致盎然。
这时二楼雅间内却有一人,高高翘起二郎腿,捏着一只白玉杯,那捏着杯子的手指居然比玉还白上三分。那人也不喝杯里的美酒,只是一圈又一圈晃着杯中酒液,姿态暧昧,像在挑逗羞涩的女子。那人一直看着灵玉,倏然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嗤笑,“瘦的和猴子一样也来学人家找花娘。”声音竟略略有些稚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