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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红衣的姑娘生得娇俏,却虎气勃勃。

一只袖子高高挽起,露出咖啡色的健康肌肤不说,另一只手还正抓着大汉的耳朵。那语气亦是咄咄惊人:“你说!给不给小顺子赔罪?说!”到最后,还不忘用那小蛮靴在大汉的腰上踢一脚。大汉一脸凶相,此时却媚笑丛生:“哎哟金吾姑娘,您老大人不计小人过,我这就给您赔罪好不好?”

女子一扬脸,微黧的面孔上尽是不屑:“你少来这一套,我不是要你向我,是向他!”说罢,娇俏的手指头一转,指向脚边蜷缩着的一个小乞丐。那小乞丐一脸迷茫,正像只深冬的小鸟儿般在瑟瑟发抖。大汉一见满街的观众,立即头摇得像拨浪鼓:“我说金吾奶奶,小的给您赔罪说是了,干嘛非要扯上这一小乞丐呢,您看他……”

“他怎么啦?不是你刚刚欺负的?说,钱呢,他讨来的钱呢?”说罢,那一双纤纤玉手竟然直接伸到大汉的怀里将那几枚铜板给翻了出来。周围的人们一阵哄闹。我亦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不禁回头:“好有胆识的姑娘……”

玄华却忍不住一笑,捂了捂嘴,见我正看着他,不由地道:“也难怪公子赏识,陆家姑娘引你为知己是不为过了。”

我正要笑着回头,却在耳中闪过“陆家姑娘”这几个字时呆在那里。

“陆家姑娘?”我瞠目结舌。

玄华遥遥一指街中的红衣女子,“她不就是?”王成亦是满脸的惊疑地回头看我。左右看看他们,待确认之后,我只觉有一盆凉水劈头泼下,呼地便从马车上站起来:“你说她是陆家姑娘?!!”

不知是不是因为我太激动而导致声音过大的缘故,正在揪着大汉低头的女子耳朵特灵,一个回头便向马车的方向看来。这眼前围观的一众人中,前面一层皆是布衣小民。唯独我们这辆马车鹤立鸡群。那目光一扫过来,便直接毫无阻碍的接触到了我的视线,瞬间像煜煜闪光的宝石一样明亮:“青墨公子!”

我赫得呆在了车上,眼睁睁地看着那个身影像条游鱼般地分开众人直钻了过来。汗,难道见到本公子后就是这样投怀送抱不成?一时间对这个女金吾竟没了主意,求救般地看着玄华,还是他机敏,一把将我扯进马车,调过马头就扬鞭赶了出去。

我在车厢内被颠得摇摇晃晃,回过头去喘气时,看到那道火红的身影仍是直直的追了过来,口中高呼着:“公子,夫君,夫君!”

我擦汗,只觉得赧然万分:“这,这位陆姑娘也太……”

玄华却有些忍俊不禁:“公子,可要掷扇?”

“掷扇?”

“公子每次遇到陆姑娘追踪,心有不忍时,不是便掷扇一把让其不再追跑的么?”

我颓然了,这个苏青墨,他竟然早就给这位古代版的野蛮女友暗下过情种。现在轮到我来,我可没那番精力,看看刚才那架式,还有那名字,“金吾”……我不觉得愕然:“陆姑娘家境……?”

“虽是京城首富,奈何不成女儿体统,总是不雅。”玄华一语道破玄机,以为我是在做娶与不娶的思想挣扎。其实我倒不是觉得她成不成女儿体统,相反这样的真性情倒有几分率真可爱。只是可惜,我亦是个女儿家,我总不能将你一番心境枉作了流水无情。原来当我娘三太太和大太太分别说起她时,都提到家境并不如何,我只以为是中下贫户。可没想到,在她们眼里,这京城的首富竟然比不上一个被杀了头的太傅之家。看来,今朝依旧是沿袭着酸儒文化,文人仕士真才俊,商贾之流为贱民。

马车驶出去老远,后面方不闻陆姑娘的呼喊声,我微微松了口气:“以后断不可再给她抛扇,否则只会让其错会我意,只怕将来越发缠裹不清。”玄华“嗯”了一声,脸上似露出一丝暗幸之情,我也懒得去理会,只顾半躺在那里,听着马蹄声渐渐有些迷茫。

一场本来兴致勃勃的春游被野蛮未婚妻给打断。

所以我们考虑了良久,还是决定乖乖回来。据说这陆家姑娘不仅家境富如流油,连习性也与别人不同,她最喜好天天在街上游荡,为人打抱不平。万一我再让她给遇上,那苏青墨上京才子的名号迟早要给败光光。

因为我绝对做不到像当今的偶像派明星一样,明明心里不乐意,却还要撑着笑脸乖乖地站在那里等歌迷来拥抱。所以,我只有选择三十六计中的走为上计。

走,能走到哪里去呢?当然是回家。

我身体虽已大好,但并未完全康复,有玄华这个内管家跟在身边,最多只能小转悠一圈便打道回府。

苏府的府第,从外面看其实还是相当气派的。暗红的大门,二车宽的前道,青色方砖铺地,门前是文官像征的二只玉麒麟。远远地从马车上下来,我有些参观恭亲王府的感觉。

不过当目光锁定时,我却蓦地出了一身冷汗。因为,那苏府的门前,竟赫然多出了一队着装森严,严阵以待的大内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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