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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瑟瑟,落叶飞舞。

不过,这一日凉过一日的瑟瑟秋风丝毫不影响上京百姓即将丰收的喜悦。这一年风调雨顺,楚国兵强马壮,边关捷报连连,百姓也生活的稳定悠闲。

一条热闹的街市上,商铺林立,人来人往,游商小贩也站在路边,摆起了小摊。

一阵马嘶响起,行人纷纷让路,大将军花钟骑着高大的白雪,穿街而过。引来无数百姓敬佩的目光以及不小的议论声。

“快看,那匹千里马上面坐的就是咱们的大将军。”一个身子佝偻的老人家,激动地对周围的路人说。

“哇,大将军真威武!他周身煞人气势,也能把敌军吓退!”另一个挑着扁担的小贩也驻足惊叹。

“是啊,大将军竟然一点儿也不老,真男人啊!”一道尖细的女声在两人身后响起。

“怎么?你爱上将军了?”另一道女中音调侃地问道。

“就爱上了,怎么着吧?唉,做将军府里丫鬟老妈子的女人真幸福!”只见有尖细嗓门的女人年龄大约三十出头,正当风华,女人味十足,全身上下都给人一种感觉:她很饥渴。

“其实,我也喜欢将军,谁让他那么厉害呢,咱们楚国如今强盛太平,全靠将军东奔西跑的征战啊。”女中音的主人也是三十出头,不过比较稳重,她嘴里的“喜欢”应该是崇拜之情。

“你们别妄想了,听我说一句吧。这次燕楚交战,咱们楚国不但大胜,还扩大了将近一倍的疆域,大将军可是立了汗马功劳,皇上为了奖励将军,也同情将军府里有个上京顶级废物,特下旨赐婚,三日后,蓝相大人会迎娶大将军的废物女儿呢。”新来围观的路人对两女的言语也不奇怪,插嘴道。他知道,这上京的中老年女人们恐怕都是他俩这副德行,偶像就是用来被崇拜的。

“啊!年轻的蓝相啊!这个皇帝的脑子一定进水了。俺女儿一定会气疯的,竟然把那个傻子赐给蓝相。”尖细嗓门的女人一脸惊怒,不禁怒道。

“嘘——你小声点,小心被抓起来,会掉脑袋的。都多大的人了,还是一如既往的口无遮拦。”女中音慌了,迅速地朝四周看了看,发现满街的路人都在关注那抹高大的身影,并没有注意这边的怒叫,这才松了一口气。

“俺怎么口无遮拦了,俺就是喜欢大将军,实话说吧,每次俺家相公和俺亲热,俺都把他当作那个威武强悍的真男人在俺身上卖力。俺就喜欢大将军!”

此话一出,周围的人轰然四散,能离多远,就离多远。

众人为花蝶语愤愤不平,这厮绝对比花蝶语有过之而无不及,“傻子”俩字非这厮莫属。

这时,一个鬼灵精怪的少女,滴溜地转着纯澈的黑眸,从刚才那人群的角落走出来,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一对小巧的梨涡调皮地露出来,美极!

不和爹爹一起回府,真是明智之举,这走街串巷还真有趣,竟然能听到这么有趣的议论。我亲爱的老爹真有魅力,那个蓝相虽然没参加过这几年的战争,居然也这么受欢迎。如果说爹爹是中老年妇女的心中偶像,那么蓝亦辰岂不是未婚少女的梦中情人。回头让探子搜集一下蓝相的资料吧。这楚皇,将她赐给蓝相,美其名曰同情功臣,关心臣子,实则呢?

花蝶语在街上走着,边走边听边思考,不时地东张西望似是在欣赏美景一般,始终带着璀璨的笑容,享受着民间的乐趣。

离她不远处有一位锦衣男子,则把她当成了最美的一道风景,怦然心动,真迷人!那双婴儿一般清澈的黑眸,那对若隐若现的梨涡,那种比阳光还明媚的笑容,无人能及,无人能及啊!

街上行人众多,却因为她的出现,其余的人全部沦为一片模糊的背景,再没有与之争风的资格。

一个很显眼的摊位吸引了花蝶语的注意:“老板,你这是在卖什么?”她指了指摊位上仅有的一个纸牌子,上面写着几个字:品种齐全,健壮耐劳,便宜实惠。

摊位后面站着一个中年汉子,脸上有一个大痦子,使得整个人显得很奸诈。他上下打量了一番花蝶语,眼前一亮,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低声问道:“这位姑娘,你是来看热闹还是诚心想买?”

“我只是好奇。摆个摊位,别人却不知道你在卖什么,你这生意不好做啊。”花蝶语大大咧咧地说着大实话,遂又自作聪明地猜测道,“难不成,是耕牛?”

听到这话,正常情况下,他会恶语轰人,然后不予理睬,但是今天问话的是好奇宝宝花蝶语,他看四周没人注意,竟很情愿地小声解释道:“姑娘,我做的是奴隶生意。”

纵容奴隶的贩卖,很容易引起大肆的拐卖、抢掠,治安混乱,为了国家有一个良好的治安,让更多的百姓热爱国家,有安定的家园,因此在楚国奴隶买卖是被禁止的。

“哦。”恍然大悟的花蝶语真被吓了一跳,这家伙胆子也忒大,竟然光天化日做明令禁止的生意。不过,她却没心思管那些,反而恍然了解那几个字的含义。“品种齐全,健壮耐劳,便宜实惠。”

在花府,她没有一个贴心的丫鬟,府里的下人们不是把她当傻子嘲笑,就是侧室乌眉心的人。买几个回去,供自己使唤也不错,至少,应该是自己人了。

“老板,你这里都有些什么品种?”花蝶语清眸微眯,看着摊位上“品种齐全”四个字,很上道地低声问道。

“男女老少,随便你挑。”

“那这‘便宜实惠’又怎么说?”

“姑娘,你真要买?越老的越便宜,越小的也越便宜,价钱不等。”

“当然买,我需要买几个使唤丫头。”花蝶语也明白老板为什么这样标价,老的不好卖,小的什么也不会,卖不出去的时候,留着浪费粮食,年轻的正好能干活,最好卖。

“那好,姑娘请随我来。”

花蝶语随老板七拐八绕,进入另一条繁荣的街市,最后在一家门面很大的客栈前停下。花蝶语着实喜欢这个老板带领的路线,其实从刚才那条街到这家客栈最简单的便是直走,再拐就可以了,偏偏这老板带着花蝶语走了那么多的小路,而那小路又偏,所以,感觉敏锐的她很快发现,有人跟踪。

“是这里吗?”和老板说话的同时,好像在研究地理位置一般,花蝶语打量着这家客栈顺便将扫了一圈周围的环境。是一名锦衣华服的年轻男子,剑眉星目,一身贵气,处众人中,似珠玉在瓦石间。

她的记忆中,和这名男子从未有过交集。他为什么跟踪她?

“是的,我们得到里面选。”老板继续先行带路。

到了客栈里面,他们又拐了好几个弯,才绕到内院。

客栈的主厅很宁静,设计的很精致,内院给花蝶语的感觉更是雅致。假山奇石,鹅卵小路,竹林幽阁,草木花树,该称为后园。看来,带路的中年男人只是一个跑腿的,老板另有高人,就凭这里沁人心脾的环境。

也是,这么高难度的生意,寻常人确实不敢做,也做不了。

“‘如家客栈’……那个姑娘要做什么?”锦衣男子在客栈不远处停驻,没有再跟进去。

一名书童装扮的小厮,有点担忧地看了看天上的日头,跟在一旁用尖尖的嗓音说道:“小主子,今日可是您的好日子,咱们是不是该回去了?”

“现在还不到晌午,不急。”锦衣男子东张西望,寻到一处极好的位置,既能喝茶又能看到“如家客栈”的大门,他要坐等花蝶语出客栈。“好日子”哪有心仪之人重要!

客栈后园中,一处略显空旷的草地上站着十几名衣着朴素的年轻女孩,带路的中年男子很满意地说道:“姑娘,根据您的要求,我把年轻女奴都带来了,您慢慢挑慢慢问。”说罢,很识相地站在一边当空气。

花蝶语突然有一种做皇帝的感觉,仿佛面前站着的都是期待她垂青的嫔妃。不禁好笑道:“也没什么好问的。既然要带在身边,那就要看我们有没有眼缘。”

观察中,她发现这些女子的相貌气质皆属上乘,和上京百姓中的寻常女子相比,竟略胜一筹。怪不得敢做这种生意,奴隶的质量还这么高,这个老板一定有大背景!

十几个姑娘,只有一个特别的文静,不似别人那样满脸流露出明显的期盼,令花蝶语眼前一亮,给人一种清新怡人的舒适感,就她了。

“你叫什么?”

“回小姐话,奴才名叫,三十九。”

“嗯?”

“是这样的,奴隶们都没有名字。都是顾客买回去自己起一个顺口的名字叫的。”当空气的某人适时地解释道。

“哦,原来是这样。”花蝶语黑眸骨碌转了一圈,道,“怡人的清风,你以后就叫清怡吧。”

“奴才谢谢小姐。”得到名字的三十九盈盈跪拜,显得很开心,这个名字,她很喜欢,不像前段时间被买走的五十二和六十七,买主起的名字竟然是胖姑、狗娃。鄙陋不堪,难听至极。

“老板,清怡姑娘我买了,你出个价吧。”原本带着瞧热闹的好奇来这里,不过自从见到清怡,花蝶语也十分满意,有这样一个文静乖巧的丫头伺候,一定不错,即使价钱昂贵,她也决定要买了。

“呵呵,姑娘好眼光,这清怡能跟你也算是她的造化了。价钱好说,20两银子就好。”中年男子被花蝶语的一句老板叫得心花怒放,自从回到客栈,他不是老板已是不争的事实,可是这个美丽的姑娘依旧给足他面子,真是一个玲珑的美人儿啊。

“便宜实惠,果然果然!”花蝶语笑呵呵地掏出银两,带着清怡去办理交接手续。

办理完手续之后,她便带着清怡从如家客栈的正门走出。临走之前,那“老板”曾建议她们从后园的侧门离开,被花蝶语拒绝了,因为她想知道,那个跟踪她的人还在不在,他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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