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苏晓榆,跟大多数人一样,上了几年的二流大学,毕业后找了份普通的工作,每天过着朝九晚五的上班生活。男朋友“陈安”是我大学时认识的,毕业后因为工作的关系,我们不得不各分两地,开始了异地恋。当我打开门看到他不知羞耻的搂着另外一个女的时候,我瞬间明白了什么是“杜老三”常说的“距离产生的不是美,是小三”,而分手对于这个世界来说太平常不过了。
杜老三名叫“杜蜀”是我的铁哥们,大学几年里我俩一直是同桌,他算得上是我班的一朵奇葩,别的男生在大学里无论是屌丝还是高富帅都爱忙着泡妹,而他虽拥有一个帅气高大的外壳,可他却表里不一的拥有了一颗瘆人的心。放着无数追他的漂亮妹妹不泡,整天到晚的去研究什么古尸,古墓探险之类的,可研究了几年也没见他研究出个什么结果来。而这也是为什么他能跟我铁在同一桌好几年的原因,因为我俩都好这一口。毕业后我俩一同留在了四川。因为总觉得还是自己的家乡好。
那天我打电话给杜老三诉说了我分手的噩耗后,本以为他会安慰下我的,谁知道那死小子高兴的狂笑了半天后,又是恭喜又是道贺的庆祝我改邪归正,说我终于做了件大好事。气的我把所有的怨恨都发泄到了他的身上。后来杜老三说为了排解我万分郁闷外加愤怒难当的心情,他决定出资赞助我跟他一起去旅游几天。说的是旅游谁不知道那死小子准是又找着什么稀奇古怪的破洞了,拖我下水呢!可我还是欣然接受,谁叫咱也好那口呢!
经过几天的长途跋涉我们终于来到了杜老三所要探秘的那个破洞前,这个破洞位于一座大山腰上,四面环山,山脚还有溪流经过,山上的植物茂盛,如果不仔细找的话,肯定是不会知道这儿还有个破洞。据杜老三说这个破洞有可能是个古墓,所以他这次一定要进去探个究竟。我白了他一眼,这种话我都不知道听他说了多少遍了,记得有一次他在山区发现了一个洞,当时也是这么肯定的给我说的,结果我豁出去了,灰头土脸的跟着他挖了一整天,进去一看,结果是人家80年代的一个地窖而已。气的我当时差点没昏过去。自从那次教训过后,每次挖洞这种光荣的任务就交给他了。这次也不列外。
杜老三挖出了一条能够人爬进去的通道后,挥手示意我进去,我带好装备后,也匍匐的跟着他身后慢慢的往里爬,好在杜老三一般找的这些洞要么就是属于地窖一类的,要么就是被人盗过的墓,所以基本没什么危险。我俩爬进洞里后已是满头大汗,杜老三打开了手电筒,眼前顿时亮了起来。我也拿出自己身上的手电筒打开,顿是洞里又亮了许多。这时我们才发现,这个洞外面看着很小,里面却是很宽阔,这个洞总共有三层,越往上越窄。洞壁上好像刻有壁画之类的,地面上散布着白森森的骨骸,分不清到底是动物的还是人的,第二层的正中间放着一个石棺,石棺上雕刻着各式各样的图案,石棺上的盖子与石棺接壤处有一条手指宽的缝子,很明显这个墓早就被盗墓贼光顾过了。我们找了很久,除了满地的白骨之外,其它的什么都没有,看来就只剩下这满墙的壁画和那石棺还有些研究价值。于是我俩分工合作,我取出毛刷小心翼翼的刷掉墙壁上的灰尘,然后取出放大镜,仔细的看壁画上的内容,而杜老三则负责记录和拍照。我转过身让杜老三拍下这些照片,可杜老三却不见,我仔细瞧了瞧,发现二层里有亮光,我放下手中的东西,来到二层,杜老三正目不转睛的盯着那口石棺发呆,我摇了他很久他才回过神来对我说:“苏晓榆,我觉得这个石棺里面肯定有重大研究价值的东西,干脆我们打开它吧!”
“杜老三你白痴啊!那是石棺不是木材,说搬就能搬得动吗?”
“反正我就是要试一下,我总觉得里面肯定有什么,你看这不是有条缝吗!说明已近有人搬开过了。”杜老三指着石棺上的那条缝隙说。
“杜老三你小心石棺里蹦出个女鬼缠着你,向你索命”
“我杜蜀长得一表人才,这么帅的一帅哥,就算是女鬼见了我她也得倾心,怎么可能舍得向我索命呢!苏晓榆你就是太肤浅了你。快来帮忙搬啊,愣着干什么,装门神啊”说完杜老三鼓足了劲儿搬那个石棺盖子,我拗不过他,只得去帮忙一起搬。最后我俩把吃奶的劲儿都拿出来了,脸憋得通红,盖子却只动了那么一点点,我用手电筒往里一照,缝隙太小了,什么都看不见。于是我俩休息了一会儿,又继续搬,一个小时后,石棺盖子终于被我们移开了一大半,我俩激动地走进石棺旁,缓缓的举着手电筒往里照,映入眼睑的是一具只剩下白骨的尸体,身上的首饰都被之前的盗墓贼洗劫一空了,衣服的的布料也腐烂不堪,不过手里倒是握着一根铁棒,再细一看这那是什么铁棒啊,这是一把古兵器啊!一杆1米多长的银枪,枪的表面已经泛起了黑色的氧化层,说明了年代的久远。这一重大发现让我俩都很意外,没想到盗墓贼竟然给我们留下这么一重要研究价值的东西。杜老三取出相机,咔嚓的对着连拍了好几张,我仔细盯着这具尸骸,突然神思恍惚起来,手不自觉的伸向石棺里去拿那杆铁枪,一旁的杜老三连忙过来阻止我,可是已经晚了。就在我碰到那杆铁枪的时候,石棺突然动了起来,然后整个墓都动了起来。杜老三大吼道:“快,快跑,这个墓要塌了。”可是已经来不及了,我俩还没来的及拔腿,整个墓就塌了,我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我醒过来的时候,就觉得全身撕扯般的疼痛,头也痛得不得了,心想这是哪儿啊!我不是死了吗?难道我还没死?那杜老三呢?我缓缓睁开眼,杜老三并不在我旁边,我也没再那个古墓里面。眼前的景象更是吓得我捂着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脑子也是一片空白。满地的尸体,血淋淋的躺在我面前,散乱的刀枪,地上还倒塌着一面残旗,现在的我正靠在一堵倒塌了的墙垣上,身上穿了件类似于铠甲的衣服,已近破烂不堪了浑身血迹斑斑,我的身上到处都是伤口,血还不停地往外冒,头发散乱的披在肩上,我甚至感觉到了自己嘴角流出的血腥味。天啊!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杜老三呢?杜老三死哪儿去了?我发了疯似的狂喊着“杜老三”。可是除了这满地浑身是血的尸体外,根本没人回应我。我瞪大了瞳孔,全身无力的摊在地上,老天我这是怎么了?谁能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就在这时我听见了有人说话的声音,我仿佛抓住了救命草一般,努力的朝声音的方向爬去,每爬一步,我整个人就疼的啊跟千刀万剐似的,也不知道爬了多久,实在支撑不了了,感觉好累,好疼,好想睡觉。好想睡觉。
后来我被一支打着红袄军旗帜的队伍带回了军营里,所有人都称我为王将军。从醒来过后我一句话也不肯说,只是摇摇头。因为我根本不是什么王将军我是苏晓榆。我实在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我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一个生在和平年代连只鸡都不敢杀的女青年,突然之间穿越成为一个乱世里驰骋沙场的巾帼英雄,这个角色的转变真的太让人难以接受了。老天给了我重生的机会,可同样也是给我一个送死的机会。命运也真是可笑,偏偏让这个死去了的王仙跟我长着同样一张脸,更可笑的是还要让我继续走她的路照着她的人生轨迹走,我心里万分的不甘,嘲弄着造化的弄人。
那日,红袄军的领袖,军中的大姐大杨妙真来看我,她是王仙的干娘,是个武艺超群的奇女子,在军中很有威望,属下都称她为姑姑。我横下心抱着死了一了百了的态度说:“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就连最起码的枪法我也不会了,我现在就是个废人。你杀了我吧!”
她没有回答,只是盯着我打量了很久才说:“这就是你一直不愿开口说话的原因,你怕露了馅儿,动摇我军军心。仙儿,我红袄军虽是农民出身的绿林军,可绿林讲的就是个义字。这些年来你跟着我南征北战,立下了不少的汗马功劳,你身上的每道伤都是为了我们红袄军,我怎么可能随随便便的说杀就把你给杀了。抛开个人感情不说,阵前斩将必会动摇军心,这种愚蠢的事我杨妙真是不会做的。”
“可我已经是个废人了,日子久了,军中人早晚会看出来的。”
“这个你不必担心,你安心的养好你的伤便是,其它的事我自有安排”
那日谈话过后,我明白了我想逃避那是不可能的了,想死又没那勇气,所以我决定坦然的面对现实。心想横竖都是个死,我可不甘心这么窝囊的死去,要死也要死得其所,死的有价值,不然怎能对得起我如此宝贵的生命。
没过多久干娘以我身体未愈,恐不能胜任为由,收回了我手里的兵权,交由她亲自掌管。而我则每天跟在她身边学习如何治理军中要务,每晚子时过后,就偷偷的到树林里跟她练习枪法,这套枪法是干娘自己所创,人称“梨花枪”。但是干娘和干爹李全成亲后便定了个规矩,这套枪法只传内不传外,所以剩下的两招都没有教我,而我本就是一个局外人,所以根本无心去计较这些。回想当时的我真的太天真了,自以为自己只会是个局外人时,就已经一步步的陷入了其中。
再后来我从干娘的口中得知,一个月前,蒙古围攻红袄军李全部,王仙带领自己的兵马前往支援,结果半路中了宋军的埋伏,王仙率领众将浴血奋战,几次突围都因敌众我寡而没能成功。最终王仙未能赶去支援李全,致使蒙军包围益都,持续一年之久。干爹李全经大小百战,终因粮尽绝援,于1227年自杀未成而降,授蒙古汗国山东行省,让他独立经理山东。我也明白了真的王仙在那场战役中就已近战死了,所以那日我醒来时才会看到那样惨烈的情景。干娘始终不相信李全会投降蒙古,后来李全切下自己的一根手指让人带回来给干娘,干娘看后,顿时明白了李全的苦心,他投降蒙古不过是权宜之计,他是想借山东培养自己的势力对付金国。
干娘真不愧为女中豪杰,武艺超群不说,在军事上有勇有谋,治理军队也是仅仅有条。她带领下的红袄军组织严密,英勇善战。我们的军械虽不如金兵,但“心协力齐,奋不顾死”,屡败敌军。有一次,我们袭击金军大寨,连金左副元帅宗翰也几乎被擒。金军痛恨红袄军,追剿最急,往往妄杀平民以泄愤,但不能捉到红袄军,红袄军的队伍反而日益扩大。